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暴利催得樓房悄悄“長高長胖”



暴利催得樓房悄悄“長高長胖”


















暴利催得樓房悄悄“長高長胖”



 近年來,太原市查處瞭不少房地產項目中的違法建設,其中,樓房違規加層、擴建現象比較嚴重

  近年來,太原城市建設蒸蒸日上,房地產項目開發也如火如荼。根據太原市房地產信息網公示的信息,僅商品房一項,每年就有數十個地產項目進入市場。然而,在這些項目中,有一些卻存在著違法建設現象。從今年3月7日至今,太原市規劃局已經舉行瞭7期案件審理會,對100多起違規案件進行瞭查處。其中,樓房違規加層比較多,大約占到20%,而違規擴建的行為約有10%。盡管有關部門將會對違法建設按照建設工程造價15%進行處罰,但面對超出罰款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利潤,開發商們大多有恃無恐。


  樓房“長高”先建房後辦證


  今年5月,省城的劉先生在一處正在開發的樓盤,買瞭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買房之前,他登錄太原市房地局的官方網站查看瞭該樓盤的相關信息。按照規劃,這幢樓應為22層。可最近劉先生到正在建設的樓房附近轉瞭一圈,發現房子已經蓋到瞭26層。一位銷售人員告訴他,房子要蓋到28層。“規劃的是22層,現在卻要蓋到28層,地基會牢靠嗎?”劉先生擔心。事實上,附近小區的居民還有其他的擔心。王女士稱:“這幢樓房正對著我傢陽臺。它違反規劃加層,我們的采光會不會受到影響?”


  10月30日下午,記者來到該樓盤售樓處,一進門,就看到一座28層的樓盤模型。在戶型模型的周圍,十多位買房人一邊觀看一邊聽銷售人員介紹。當記者對其22層以上的房子不在規劃范圍之內提出質疑時,銷售人員說:“所以,目前銷售的房子隻排號,不收錢。等加層的規劃許可證辦下來後,誰先交錢,誰就能先買房子。至於房子的質量你放心,地基就是按照28層打的。”


  樓盤“長胖”吃瞭不少空地


  2004年,郭先生在省城一處樓盤購買瞭一套商品房,面積為120多平方米,之後就收房入住。郭先生說,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在一年之內應辦好產權證,但至今3年多瞭,他的產權證還是沒有辦好。他多次向開發商追問,最終才瞭解到實情:他所居住的樓房,地基的一部分被規劃為小區綠地,開發商在未能補辦到規劃變更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做主將這塊綠地“吃”掉,擴大瞭樓房面積。包括郭先生在內,樓上幾十戶業主至今沒有拿到產權證。


  10月31日,記者來到該小區,小區內樓間距很窄,幾乎沒有綠地。同時,想找一個停車的地方很難。一位業主抱怨說:“除瞭占用綠地,開發商還占用停車場。小區裡的許多樓都是違反規劃變‘胖’的。”


  暴利驅使開發商違規擴建


  一位業內人士稱,開發商們違法建房,就是為瞭追求高額利潤。如果相關的技術規定要求樓間距是5米,開發商絕不會留出5.5米的距離,相反隻會把5米的樓間距縮小為4米,讓房屋長“胖”,這樣一來,樓的面積就增加瞭。不同的樓盤“長”幅不一,其“長高”的秘訣大體是,假設規劃是20層,但開發商打地基時,就會按25層的標準打,蓋樓時直接蓋到25層,相關部門發現時,生米已經煮成瞭熟飯,隻能通過相關措施來補救。


  記者從太原市規劃局瞭解到,《太原市違法建設查處辦法》規定:“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內容進行建設的營利性建設工程,按建設工程造價處以15%的罰款。”該人士稱,目前,主管部門對開發商違規建設處罰的震懾力有限。對房地產開發商來說,違規加層或擴建無非就是拿出少部分的違法所得款支付罰款,而剩餘的大部分違法所得依然非常誘人。


  這位業內人士介紹,以上面那個“長高”6層的項目為例,該項目的銷售均價為一平方米6000元左右,平均戶型面積以100平方米計算,一套房屋價值60萬元,而該樓盤一層樓有10套房屋,也就是說一層樓的房屋價值是600萬元,“長高”6層的市價是3600萬元。即使因違規被處以500多萬元的罰款,除去成本,開發商也至少多賺1500萬元。


  歸根結底受傷的是業主


  記者在采訪中瞭解到,因開發商違法建設,導致相關手續不能完善,購房者不能辦理產權證的情況在太原並不少見。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建築設計專傢稱,房地產開發商違反設計圖紙超面積建設,是一種以個體利益侵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為,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應該受到譴責。超面積建設不僅破壞瞭城市整體規劃和協調發展,而且會妨礙小區內部樓房之間的通風、采光等,直接降低業主的居住品質。與此同時,面積增加就意味著容積率增大、人口增多,這給小區配套設施也帶來不小的壓力。歸根結底,開發商違規,最終受傷的還是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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