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上市房企搶食保障房建設 收益率可擴至25%



上市房企搶食保障房建設 收益率可擴至25%


















上市房企搶食保障房建設 收益率可擴至25%



房企日漸青睞保障房


據不完全統計,近期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並享受政策利好的公司有萬科、中國中冶、城投控股、金地集團、保利地產、遠洋地產、上海建工、陸傢嘴、招商地產、中國建築等。


“招保萬金”中的金地集團是最晚涉足保障房的。2010年10月11日,金地公告稱取得以代建方式參與深圳龍華擴展區0009地塊保障性住房代建總承包項目的開發權,該項目總建築面積34.89萬平方米。這是其首次參與保障房項目建設。


與之相比,萬科在保障房建設方面的步伐很大。萬科近年已參與公共租賃住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多種保障性住房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有廣州的萬匯樓項目,限價房有天津的新裡程等項目,經濟適用房有武漢的青山區等項目。


招商地產2010年9月28日公告稱,公司取得保障性住房中標通知書,公司通過競標將以代建總承包方式參與深圳市光明新區整體拆遷、統建上樓安置房項目的開發。


一向主張“替富人蓋房”的任志強近期低調在北京拿地,也將為窮人建保障房。2010年11月25日,北京華遠地產和盛世新業聯合體成功奪標北京通州區梨園鎮磚廠村居住項目,項目包括配建限價商品房與定向安置房。此外,新疆城建是主動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公司之一。2010年11月,公司公告稱將一些公司資產進行抵押申請公積金貸款,以支持公司保障房建設。


業內人士稱,未來中國住宅體系包括政策性住房和商品房兩大部分,而且政策性住房會有一個可觀的比例,因此,地產商必須主動參與到這兩大塊的建設中來。


收益率可擴至25%左右


業界認為,地產大鱷紛紛進軍保障房領域,主要是看中瞭“十二五”規劃中“大力加強保障房建設”的蛋糕,以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獲悉,金豐投資將重點轉向保障房領域的“代建制”模式,即資金等均由政府投入,房企隻輸出技術與管理,以此來收取管理費用。代建制意味著開發商幾乎毫無風險,雖然利潤不高,卻是穩定的一筆大生意。


同時,參與保障房建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嚴厲的房地產調控壓力。某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透露,保障房建設成本較低,需求穩定,資金周轉速度快,更容易 獲得銀行貸款,自有資金比例甚至可以低到20%以下。即使以5%左右的利潤率計算,5倍左右的杠桿意味著開發商的資金收益率可擴大至25%左右。


另外,承建保障房之後,開發商可以從地方政府獲得信貸、土地、稅收等多種優惠條件。


不過,並不是所有房地產商都能受益於保障房。也有個別公司與保障房業務失之交臂,中華企業因上海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調整,而被迫向大股東轉讓上海市外環內 最大的經適房項目——華涇項目,轉讓原因是該經適房項目已被市政府變更為廉租房項目。從公告確認的轉讓價格來看,中華企業獲得的溢價為零。


2011年全國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為21.8萬公頃,約為前兩年年均實際供地量的2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計劃占78.6%。國土資源部同時要求,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預申請制度、土地交易平臺、土地出讓合同,積極探索招拍掛出讓方式創新,保持地價平穩合理調整。


探索創新招拍掛制度


保持地價平穩合理調整



國土資源部日前正式印發瞭《關於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積極發揮招拍掛在市場配置土地資源中的作用,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預申請制度、土地交易平臺、土地出讓合同,積極探索招拍掛出讓方式創新,保持地價平穩合理調整。


《意見》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必須從完善土地市場機制、健全土地宏觀調控體系、實施節約優先戰略的基本要求出發,以“保民生、促穩定”為重點,堅持土地招拍掛出讓基本制度,創新並予以完善,促進城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市、縣在向社會公佈年度住房用地出讓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擬出讓地塊、地段的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出讓預申請制度。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劃撥用地時,一並向社會公示申請用地單位,接受社會監督。


《意見》肯定瞭“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綜合條件最佳”等4種招拍掛創新做法,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選擇適當的土地出讓方式和政策,落實政府促進土地合理佈局、節約集約利用,有效合理調整房價地價,保障民生,穩定市場預期的目標。


78.6%供保障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


今日發佈的2011年全國住房用地計劃顯示,2011年全國用地供應量為21.8萬公頃,約為前兩年年均實際供地量的2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計劃占78.6%,比去年提高2個百分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計劃供應7.74萬公頃,占比35.5%。


與去年的計劃供應量和實際供地量相比,2011年全國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分別增加18.5%和72.6%。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說,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標準、近年來供地情況、土地使用標準等進行初步測算,今年中央下達的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建房用地需求近4萬公頃。各地已按照中央分解下達的任務和供地能力安排瞭計劃。為落實今年的保障新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各地通過加大土地供應量、根據具體的地塊拆遷征收難易程度適時調整等方式,及時供地促按時開工。


廖永林透露,為落實2011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國土資源部擬采取以下措施:要求各地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實行計劃單列;對落實國傢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行責任制;各地如確需調整供地計劃的,應在6月底前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示和報國土資源部,推進計劃有效落實;加強對土地供後開發利用情況的動態監管,實時掌握土地開發進度,及時查處違規違法用地和閑置土地。



嚴查“小產權房”


5月底將抽查保障房供地


國土資源部日前已下發《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嚴禁擅自利用農村集體土地興建公共租賃住房,要嚴肅查處“小產權房”等違法違規行為,要防范和杜絕此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維護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切實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應保盡保、及時供應。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審核綠色通道,建立定期檢查、責任考核追究制度,督促市縣建立健全分工負責和績效考核制度。


《通知》明確,嚴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標準,以有限的土地資源增加住房有效供應。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類房型建設標準。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以40平方米為主。


《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堅決制止亂占濫用耕地的建設行為,未經國土資源部批準,一律不得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


《通知》提出,嚴格規范企業利用自用土地興建保障性住房行為。距離城區較遠住房困難職工較多的獨立工礦企業,為解決內部員工住房困難,在符合城市規劃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應向國土資源部門申報,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後,納入市、縣住房用地供應計劃。


據介紹,5月底,國土資源部將以保障房供地為重點開展抽查,督促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開展檢查,督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進度,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共同解決項目立項、規劃選址等影響劃撥土地供應的問題,12月底前總結考核各地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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