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實施 離婚後個人房產不再共享 |
《新婚姻法》於8月13日正式實施,新法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具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還規定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等條例一出即引發瞭人們的一片嘩然。 由此一來,許多女性所依靠的婚姻已不再是保障,離婚後不動產的爭議戰火將會不熄而滅,寧坐寶馬裡哭的女子傍富心態將會有所改變,夫妻雙方在選擇離婚時也會更加理智和慎重。 誰是最大的贏傢 高房價的今天,房子不僅僅是居住的價值,更多的是其保值升值的功能。目前,房子已經成為婚姻裡的一個不可回避的話題,這絕不是對物資的愛慕,而是生活的保障,買房防老已經比任何形式都來得可靠。 《新婚姻法》明確規定,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如果雙方承擔的後期還款,另一方可以要求相應的補償;但是,如果是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將屬於一方所有,這表示中國大多數女子離婚後將有凈身出戶的危險。 中國傳統的價值觀念認為,結婚應由男方提供婚房,新婚姻法將逆改舊觀念。但目前的規定仍舊讓許多人無法接受,對大多數人來說似乎缺少瞭人情味。 許多地區依舊是婦嫁隨夫,男方出房,女方出嫁妝是不可改變的現狀,而在婚姻裡女方的財產仍屬於附屬性的地位;另外,大多數女性在傢庭中所充當的是傢庭主婦角色,她們養兒育女,沒有外在收入來源,但她們對這個傢庭的付出卻無法用經濟來平衡,而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分配財產,顯然對女方很不公平,這是法律的缺失。 正確價值觀淪喪 近幾年來中國離婚率已連續數年遞增,2011年一季度,有46.5萬對夫妻結束瞭婚姻生活,這意味著每天平均有5166個傢庭解體。據統計,2010年全國法院一審受理離婚案件1164521件。這116多萬個離婚官司中,很多跟財產分配有關。 70年代前的生人,多半因為房價處於谷底而抓住瞭買房的好機會。而對目前正處於結婚正當年的80後來說,畢業走上社會後卻不偏不倚碰上房價的高漲期,不吃不喝也得數十年才能買得起一套房,於是,啃老族、蝸居等成瞭這一代人的代名詞。 房子作為人們日常的居住用品,房子對於中國的人來說承載著太多的東西,俗話說安傢樂業,不安傢何來樂業。然而,一直處於弱勢的女子,千百年來的做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觀念在這一代人身上更加演繹得淋漓至盡,從而也被物質侵蝕瞭原本的精神世界。 任何事物都有他的兩面性,《新婚姻法》也不全是反面的,它保障瞭財產所有人權益的同時,卻忽視瞭弱者;另一方面,在價值觀混亂的社會,純粹的愛情價值觀已經淪喪,寧在寶馬裡哭不在自行車上笑已是大多數女性的真實想法,事實上,新婚姻法將有望扭轉人們的價值觀。 保障缺乏的擔憂 為何房子成為瞭現代人最重要的依托,在愛情與婚姻中,房子被過度考量,確實令人唏噓,也令人感嘆。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的房價也收入比形成瞭巨大的差距,房子的含金量過高,附加值過多而引起的,加之社會保障的不完善,公眾大多數都缺乏安全感。 試想,如果房價能夠在瘋漲前得以打壓,也不會造成今日諸多的社會茅盾,房子也不會成為愛情與婚姻的悲劇;如果社會保障的完善,老百姓可以住上保障房,子女的教育不成問題,人們也不會對社會的安全感產生質疑。 而事實上,安得廣廈千萬間 大庇寒士俱歡顏隻是美好的願景。當婚姻不再成為部分人的保障時,新的保障方式將會衍生。唯有政府賦予民眾保障的安全感,才可能減少為房子而結婚,因非典而瘋狂搶醋,因日本海嘯卻上演搶鹽的鬧劇。 女性的自主與獨立是《新婚姻法》所倡導的,女性不應該成為傢庭的附屬,更不應該被虛有的物資而把人的純粹的精神世界所埋沒。 Tags:元朗村屋,元朗地產,元朗樓盤,元朗租盤,元朗丁屋,元朗村屋地產,村屋,大棠村屋,錦上路村屋,錦田村屋,新界村屋,獨立屋,天水圍村屋,Village House,錦上路,別墅,丁屋,元朗別墅,租元朗村屋,村屋買賣 |
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
《新婚姻法》實施 離婚後個人房產不再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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