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5日星期二

[追蹤]收回第二套安居房 再罰2萬~10萬元

[追蹤]收回第二套安居房 再罰2萬~10萬元

[追蹤]收回第二套安居房 再罰2萬~10萬元


導語:市住房和建設局對本報報道的《福田人民醫院擴建遭遇釘子戶》當事人容某某的兩套安居房問題作出瞭處理意見,要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對容某某第二套政策性住房將收回,並處2萬~10萬元罰款。
  
  記者從市住房和建設局給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復函中看到,容某某傢庭購買和擁有兩套政策性住房行為一直持續至今,違反《深圳市國傢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幹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的第十五條規定。根據規定,隻準保留其第一套安居房即已取得全部產權的景田西003棟×××號房,其位於福田醫院職工宿舍樓一棟第五樓梯口後座西棟409號安居房(即現福華路16號1-409房)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按照原價收回,同時對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昨天上午,本報記者和幾傢媒體前往福田人民醫院擴建工程現場,準備采訪當事人容某某。容某某聲稱不在1號樓409室,無法接受采訪。本報將對此案進一步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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