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樓市"團退"蔓延? |
律師認為團退跟個人退房法律性質一樣,並不具備更大優勢 ××無德,良心打折,過河拆橋,老業主揮淚團退!近日,寶安一樓盤面前一堆業主拉起瞭這樣一條橫幅,要求團退。 據記者瞭解,隨著房價的進一步調整,深圳樓市的團退現象開始蔓延。有律師認為,團退和個人退房從法律角度看是一樣,並不會因人數眾多就有優勢。 房價大降催生團退 目前深圳樓市價格普遍下調,部分新盤在售單位與前期發售單位相比下降幅度超過3成。在這樣的情況下,深圳樓市出現個別業主要求退房的現象,近期更是催生瞭團退的出現。據記者瞭解,近期團退在佈吉、寶安、南山、福田等多個樓盤都有出現。 深圳中原地產總經理李耀智認為,大量團退的現象無論在深圳還是香港,以前都沒有出現過,以前更多的是個別業主認為開發商沒有實現承諾或者是房子質量問題等,要求開發商退房。 世華地產市場研究中心總監肖小平說,從團退業主買房時看好未來升值潛力的說法上看,基本可以認定他們是投資客,因為他們對價格下降比較敏感。自住客買來後都是準備自住的,退房後連自己居住都會成問題。 團退在法律上不被支持 廣東耕興律師事務所張茂榮認為,個人要求退房和集體要求退房,從法律角度來看都是一樣的,集體訴訟和個人訴訟都要承擔相關的舉證責任,並不因為集體就會更有利。而且因房價下降而要求退房,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畢竟簽訂合同後購房者要承擔市場的風險,要求退房非常困難,除非有足夠證據證明開發商之前有承諾不會降價。 肖小平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業主集體要求退房,不如集體要求開發商做一些增值服務,提升樓盤素質從而達到保值目的。 |
2014年12月21日星期日
深圳樓市-團退-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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