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星期一

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調整186項行政審批項目



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調整186項行政審批項目


















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調整186項行政審批項目




中新網9月2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溫傢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調整186項行政審批項目。


會議認為,2001年10月以來,國務院全面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後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806項,為合理界定政府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中的職能,更有效地發揮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奠定瞭良好基礎。會議決定,在此基礎上,再取消和調整186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28項,調整行政審批項目58項。取消和調整這些審批項目,有利於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公民的關系,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促進管理創新。


會議指出,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取得重要的階段性成果,行政審批事項過多過濫的狀況明顯改變。但行政審批領域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重審批輕監管”、“以批代管”的現象依然存在。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對行政審批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不斷規范審批行為,創新審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設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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