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

11城市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執行比例低於35%



11城市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執行比例低於35%


















11城市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執行比例低於35%



“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執行有偏差,在抽查的56個城市中,有11個城市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執行比例低於35%。”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傢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今天在該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除瞭披露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供地中存在的問題外,還通報說,土地閑置數量仍然較大,有74個城市2242個項目存在土地閑置問題,涉及面積14.9萬畝。

  據甘藏春介紹,通過例行督察,國傢土地督察機構提出黨政處分建議788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99人。 


  首次全程掌握土地利用情況


  根據國傢土地督察機構的安排,從2010年起,每5年將對全國333個地級以上城市完成一輪例行督察,其中對經濟發展快、用地量大或違法用地多的128個重點城市每兩年覆蓋一次。


  2010年,國傢土地督察機構對77個城市2007年至2009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瞭土地例行督察,督察范圍包括瞭448個縣(市、區),涉及土地面積785.79萬畝,其中耕地面積235.75萬畝。


  甘藏春說,2010年度的例行督察,把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延伸至地方政府多個職能部門,從土地審批、征轉、出讓、開發利用和抵押融資等環節進行全程、系統督察,實現瞭從國土資源系統拓展至國土資源領域。


  他說,在督察過程中,突出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耕地保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突出對國傢土地調控政策和房地產用地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在督察過程中,整治違規批準建設低密度大戶型住宅和高爾夫球場等違法違規問題。


  甘藏春說,針對閑置房地產用地突出的問題,國傢土地督察機構已向除西藏外的30個省(區、市)人民政府發出限期整改意見書,推動閑置房地產用地整改處置。


  例行督察發現七大問題


  據甘藏春介紹,通過例行督察,國傢土地督察機構共發現瞭七大類問題。


  問題一,一些地方政府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耕地保護政策,擅自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侵占基本農田。其中,發現有9個城市存在違規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占用基本農田問題27件。 


  問題二,一些地方政府違反土地管理法定職責和程序,非法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例行督察查出,38個城市567個項目存在地方政府分拆審批土地、違規越權審批基本農田,或將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的土地直接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等問題,涉及面積7.98萬畝,分別占核查項目總數和面積的3.2%、2.4%。


  問題三,一些地方政府執行中央宏觀調控政策不到位,違反土地供應政策供地用地。甘藏春說,其中包括,違反土地供應政策出讓土地情況比較突出,有59個城市2081個項目存在地方政府違規出讓土地問題,涉及面積10.31萬畝,分別占核查項目總數和面積的3.8%、5.2%。


  問題四,一些地方政府土地執法職責履行不到位,項目用地違規違法問題依然突出。77個城市10899個項目存在非法占地問題,涉及面積34.07萬畝,分別占例行督察發現問題總數和面積的57.7%、27.4%。其中土地未報即用、邊報邊用、少批多占等違法問題,尤其是一些國傢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或地方政府主導的項目問題較為嚴重。


  問題五,一些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違規利用土地抵押貸款,存在較大債務和金融風險。在抽查的13個城市中,地方違法違規將公共建築、基礎設施用地和集體土地進行抵押貸款項目136個,涉及土地面積3.65萬畝,貸款金額109.96億元。


  問題六,一些地方政府違規減免和欠征土地出讓收入問題比較突出,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有58個城市1199個項目欠征土地出讓收入241.79億元,占應征總額的4.8%。


  問題七,一些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違反土地管理相關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據不完全統計,在抽查的40個城市中,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存在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等問題1053件。


  甘藏春透露,目前,對例行督察中發現的問題,各地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進展。他說,據不完全統計,地方政府已整改處理違規違法問題7198件,收回閑置土地7275畝;撤銷違法違規政府文件37個。


  同時,國傢土地督察派駐地方的9個督察局已向28個省(區、市)和4個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發出例行督察意見書,要求地方政府全面組織整改查處工作。國傢土地督察機構要求,77個城市要在2011年一季度全面完成整改查處工作。


  甘藏春表示,今年,國土資源部還要開展例行督察,初步擬定大概60個地區進行例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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