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深圳首例-一業主斷供被銀行告上法庭



深圳首例:一業主斷供被銀行告上法庭


















深圳首例:一業主斷供被銀行告上法庭







  因資金緊張,深圳一業主連續4個月未能償還其名下一套房產貸款,被某商業銀行南山支行告上南山區人民法院,成為深圳出現斷供風波後,首例因斷供引發的法律訴訟。昨天,記者從業主代理律師——廣東耕興律師事務所劉子孺處獲悉,本來此案定於8月12日開庭,但南山區法院昨天通知他的當事人,此案將延期開庭。劉子孺表示,因為要還銀行貸款,如果開庭還要繳納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壓力太大,他的當事人希望在開庭前和銀行能達成和解。



  名下房產被凍結



  劉子孺告訴記者,他的當事人此前曾從事房地產中介行業,手頭共有5套房產,其中兩套是以自己名義購買,一套與他人聯名購買。另外,在去年,他又貸款購買瞭兩套房產,由於他此前已有三套房產,因此這兩套房產被銀行拒絕放貸,他的當事人選擇以其妹妹的名義購入,自己作為擔保人償還貸款。擁有瞭5套房產後,他每月要還貸款在3萬元至4萬元之間。



  今年1月至4月,該業主因資金緊張,導致他去年用妹妹名義購買的南山區一套房產連續4個月斷供。劉子孺稱,斷供2個多月到3個月期間,銀行催要過幾次,他的當事人在電話裡跟銀行多次溝通,稱自己當時資金比較緊張,正在籌錢。為此,他希望能按照合同約定未還貸款保持在3期以內,如果違約,自己願意承擔違約責任。6月份,該業主向銀行還款4萬元,但不久就接到南山區法院發來的傳票:兄妹倆被銀行告上法庭。目前,除與他人聯名購買的那套房產外,兄妹名下的另外三套房產已經全部被凍結。



  即使賣光房產仍背百萬債務



  據悉,該業主買入涉案樓盤時價格約240萬元,目前還欠銀行190餘萬元貸款。他的4套房產中有兩套位於羅湖區、兩套位於南山區。在南山區的這兩套價格縮水嚴重,羅湖區的情況稍好。不過,即使把剩下的3套全部賣掉,至少還要欠下銀行100萬元的債務。



  劉律師說,假如按100萬元債務以及每日萬分之四的遲緩履行金來計算罰息,他的當事人每天將要支付利息400元,算下來一年光利息就要約12萬元。最壞情況下,他們兄妹的其他資產都要被用來償還債務,每個月工資除瞭留下基本生活費外,都要被銀行追償,而且個人信用會留下污點,今後再難和銀行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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