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6日星期一

評論:500城住房信息聯網遇尷 推行須痛下決心



評論:500城住房信息聯網遇尷 推行須痛下決心


















評論:500城住房信息聯網遇尷 推行須痛下決心




7月來臨,住建部關於實現全國50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聯網的承諾頓時顯得尷尬。有媒體報道,聯網的城市數量十分之一都不到,而且有些城市共享的信息僅覆蓋城市主要城區,沒有包括周邊區縣。住房信息儼然成為一塊“硬骨頭”。


即便是這少數地方信息聯網,也是在住建部與地方政府簽訂“數據采集和使用安全協議”進行妥協的條件下,承諾聯網采集的數據僅用於宏觀分析,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權仍保留在地方政府。無獨有偶,住建部佈置瞭100個城市住房公積金信息聯網,到瞭時間節點也隻完成瞭一半的任務。



外界之所以對住房信息格外關註,有兩個重要原因,其一是房地產調控多次落空,一個重要的背景就是國傢並沒有掌握城市住房信息。像住房空置率這樣的重要信息也隻是抽樣調查,外界隻能用看水電表和數燈光來判斷。一旦住房信息聯網,那麼就可獲得全面的住房信息,可為精準調控打下基礎。


其二是近年房價水漲船高,大量灰色乃至黑色收入都轉移至房地產領域,其中不少貪腐官員及其傢屬成為超級房東,他們被稱為“房叔”、“房嬸”、“房媳”、“房妹”、“房爺”、“房姐”,其中不少人因為網絡曝光住房情況而露出腐敗的馬腳。最終,這些超級房東多數被證實存在問題,因此,住房信息被外界認為是反腐利器。


不過,目前窘境就在於住建部的設想遭遇瞭巨大的阻力。總結媒體報道,可分為三種:第一,技術原因,住房信息不斷更新變化,這是動態的信息,需要全面及時更新有難度;第二,歷史原因,我國住房產權種類多樣,商品房、福利房、保障房、小產權房等,統計梳理較難;第三,能力原因,地方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能力不強,所以進展較慢。還有就是一種觀點認為聯網會觸及地方官員的利益,讓他們擁有的大量房產信息曝光,當然,這還缺乏足夠的證據。


我們承認住房信息聯網有一定的難度,在一些相對發達的城市,信息化工作啟動較早,本身就有完整的數據庫,聯網比較容易。但是,這絕不意味著絕大部分城市都難以在一多年的時間裡取得進展,哪怕是完成一部分聯網也是可以平息外界質疑的。遺憾的是,大量城市在“爽約”住建部時對外瞭無解釋。


在我們看來,隻有盡快完成住房信息聯網,形成精準的房產信息,才能有助於中央的房地產政策制定,否則拖延下去,就是誤國誤民。對此,需要痛下決心,拿出更強硬的手段,才能真正達成目標。這些手段可以包括但不限於如下的建議:


首先,住建部可組建一多部門的協調機構,或者請求更高層面的統籌解決,比如組織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都可以參與,對不積極參與住房信息聯網地方的主要官員可以進行追責問責。遇到涉及其他部門的具體困難,可以協助處理。


其次,如地方政府主要官員沒有住房腐敗問題,那就要分析具體原因:技術不夠的,住建部可以給予技術指導,已經聯網的地方可以提供經驗;機器設備不全的,中央可以轉移支付部分設備支出;人員能力不強的,可以給予培訓和加派人手;歷史數據龐雜的,那就約定時間,清理出多久的信息,就聯網多少,日後逐漸補充。也就是說,每個地方都要立軍令狀,設立時間節點,中央部委應該有自己的權威,不能被地方裹挾。


再次,住建部應有獎懲措施,積極參與聯網、按時完成任務的有獎,沒有正當理由拖延任務、推諉責任的有罰。對於住建部而言,有足夠多涉及地方的項目審批權限或者行政許可,可以參照“計劃生育”、“環境保護”設置“一票否決”的機制,隻要沒按規定完成住房信息聯網,該地的所有涉及城鄉住房建設的項目都不予批復,一旦動用這種倒逼手段,才可能真正觸動地方。


住房信息聯網大限已過,公眾預期詳實而完整的住房信息,再成幻影。根據住建部官員在不同場合透露的信息,這一系統從2010年開始啟動,到2012年6月,已經完成瞭40個主要城市的聯網。本來,按照住建部的設想,在今年6月底,再完成全國50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聯網工作。而現在,計劃的時間已過,這一工作漸漸陷入瞭停滯。



應該說,既然短短兩年時間,能夠完成部分一線城市、省會城市在內的40個城市住房信息聯網,這就意味著技術方面不存在難度。這也是何以住建部當初計劃在一年內,就把剩餘的460個城市聯網的重要原因。


現在看起來似乎是住建部“爽約”瞭,未能兌現諾言。不過,最根本的可能還在於地方政府出於自身的利益考量,多數不願配合快速地實現住房信息聯網。因為這一系統一旦“大聯網”成功,將會對住房市場帶來一系列的深刻影響。


住房信息系統之所以重要,一來其采來的數據信息,可以為樓市調控提供參考。比如,中國到底有多少存量住房,空置率多高。二來這是征收房產稅的前提。房產稅計稅的核心就是傢庭的住房套數和面積,如果連每戶具體的房產數都搞不清,房產稅也就很難全面啟動。而從客觀效果來看,房產稅征收之後,勢必能夠遏制投機性需求,有可能壓制房價的上升空間,這就動瞭地方政府的利益“奶酪”。三是聯網之後,讓一些官員的住房信息一覽無餘,可算是變相的官員財產公開。在“房叔”、“房嫂”事件曝光後,自然會讓一些官員不高興。此外,住建部無法直管地方住建委,也造成瞭住建部或許有些力不從心。


慮及這些既得利益,住建部之前也采取瞭“安撫”策略,承諾這些數據,僅用於宏觀分析,且住建部不設房屋產權查詢端口,亦不擁有查詢權限,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權,仍保留在地方政府——相當於向地方政府“喊話”,這些數據信息既不會用於反腐,也不會有其他目的。但是依然遇到瞭消極應對,足見他們對住房信息聯網之後,可能對一些人的自身利益產生巨大影響。


面對這些阻力,隻能設法解決。比如,有關方面應盡快推動不動產登記條例的起草。有法可循,才能明確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法定責任,不聯網就意味著違法。另外就是大力推行問責制,哪個地方若是消極應付,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唯有從制度層面保駕護航,住房信息聯網系統的建設,才能取得實質性推進。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