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全國轟轟烈烈的清理小產權房運動,另一邊卻是深圳計劃將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內。盡量與小產權房撇清關系似乎成為最近深圳相關部門最著急的工作。因為在違法建築以及違法用地上,深圳還有著更深遠的謀劃。 高調打擊之後就是搶建高潮 截至去年12月,深圳違法建築達37.94萬棟,建築面積高達4.05億平方米,是深圳市總建築面積的49.27%。 深圳沒有小產權房。3月下旬,深圳市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稱,深圳隻有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造的不合法、不規范的統建樓,以及一些非法房地產,這些是歷史遺留問題,不是所謂的小產權房。 深圳國土部門的官員表示,中央最近計劃清理的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向社會公眾租售的房屋。國土資源部文件第十條是所謂小產權房,有幾個清晰定義,首先是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其次是向城鎮居民兜售。該官員表示,深圳經過1992年、2004年兩次農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原農業戶口人員已全部轉為城市居民,農村集體土地已轉為國有。因此與小產權房有本質的區別。 深圳究竟有多少這種違法建築沒人說得清,因為幾乎每年都有大批的違法建築拔地而起。按照相關部門公佈的數據,截至去年12月,深圳違法建築達37.94萬棟,建築面積高達4.05億平方米,是深圳市總建築面積的49.27%,占深圳市總建築量的一半。 究竟是城中村還是村中城,深圳也說不清。曾幾何時,對於這體量龐大的違章建築,深圳也曾痛下決心。1999年,深圳市人大常委出臺瞭《關於堅決查處違法建築的決定》;2001年,又出臺瞭《深圳經濟特區處理歷史遺留違法私房若幹規定》以及《深圳經濟特區處理歷史遺留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築若幹規定》;2004年,市政府又作出《關於堅決查處違法建築和違法用地的決定》。幾乎每次政府高調打擊,都會引發另一輪搶建高潮。在這行沉浮瞭十幾年的孫樂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他所擁有的所謂股份公司實際上的業務就是建設這類違章建築。因為幾乎每次高調打擊後,都有部分違章建築拿到房產證。其表示。 根據深圳市相關規定,符合一戶一棟政策的原居民,可以建一棟占地不超過120平方米、建築面積不超過480平方米的自住住宅。符合建房政策且經報建驗收的所謂的農民房在補交地價後,可以辦理產權證明。但是,這類房產不可以分割、轉讓。實際上深圳原居民所擁有的房產遠不止此。我們現在主要按《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來辦理。深圳查違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瞭解到這一文件於2009年6月出臺。通常做法是,首先對違法建築普查登記,市政府區別其違法程度,根據本決定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要求,分別采用確認產權、依法拆除或者沒收、臨時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處理(文件第五條規定)。1999年以前的房子都已經拿到房產證瞭。孫樂表示,在實際處理中,深圳相關部門大多采用確認產權的方法。 深圳小產權房的原因很復雜。上述深圳查違辦的官員向記者表示,三十多年前,深圳特區成立初期,全國各地的開拓者都湧向這座小漁村。未來讓急劇擴大的城市人口有容身之所,當時的深圳市政府鼓勵農民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合作開發這種統建房。其表示。 政策試探:把違建納入保障房 經過30年高強度開發,深圳可用的土地已幾近枯竭。未來十年深圳可供新增建築用地僅59平方公裡。 早在2007年開始,深圳就計劃將這類違法建築納入保障房體系。例如2011年6月深圳公佈的《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1-2015)》就確定,將新增安排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24萬套,當時住建部的官員就表示,這當中將實際竣工21萬套,剩餘3萬套將從開發商手中回購或者籌集違法建築來完成。 但這些都沒有形成文字,因為尚未得到中央的批復。直至近日,深圳公佈的《住房建設規劃2012年度實施計劃》,第一次明確寫入並試點以整體租賃的方式將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資房、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納入保障性住房有效供應渠道。 最近深圳忙於撇清與小產權房的關系,難道隻是為上述政策掃清障礙?實際上記者在深圳瞭解到,相關部門對於違法建築納入保障房體系隻是試點。2004年,我們就曾經試過。深圳國土部門的官員向記者表示,當時深圳市政府嚴查瞭一個名為東明花園的違法建築,並以2300萬元的清退補償金的方式,回購瞭東明花園。以此解決瞭深圳南山區141傢企事業單位350人的住房問題。現在要再按這種模式處理已經非常難。上述官員表示,當時違法建築處理口子還非常緊,現在地價飆升,業主也不太願意轉型。所謂試點是要一個項目一個項目談,幾乎跟拆遷一樣,非常困難。其認為。 深圳市政府實際上還有更長遠的謀劃,有政府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深圳之所以今年可以把違建納入保障房寫入文件,是因為醞釀瞭兩年多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終於獲得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政府的聯合批復。據透露,這份至今仍未公開的《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土地產權制度的改革和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創新。最大的作用是通過這個土地更新利用模式,將深圳現在復雜的土地、房屋產權進一步清晰化。 資料顯示,2011年深圳全市土地總面積1991平方公裡,其中原農村集體用地為390平方公裡,占比高達42%。土地權屬上,390平方公裡原農村集體用地中,合法用地僅占25%。約300平方公裡的非法用地掌握在30萬人原住民手裡。另一方面,經過30年高強度開發,深圳可用的土地已幾近枯竭。未來十年深圳可供新增建築用地僅59平方公裡。所以這300平方公裡的非法用地對深圳而言無疑是最後的綠洲。 土地改革方案通過,我們非常鼓舞。有深圳官員表示,這等於高層終於給深圳開瞭口子,但現在小產權房正因為處於風高浪急的輿論關口,方案的相關細節還不是公佈的時候。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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