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生突擊拆遷事件 學者急諫國務院遏制 |
昨天下午,北大五名法學學者受邀參加瞭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座談會,直言最近有些地方突擊拆遷現象嚴重,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關註,由國務院出臺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春節期間遏制突擊拆遷的發生。 12月7日,北大五名法學學者沈巋、王錫鋅、薑明安、錢明星和陳端洪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對《拆遷條例》進行審查。16日,國務院法制辦組織座談會,邀請瞭包括北大的這五名學者(其中陳端洪因事先安排有事而未出席)在內的專傢研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草案。29日,全國人大法工委邀請這五名學者就修改拆遷條例進行座談。 昨天,錢明星有事未能參加,王錫鋅等4名學者參加。王錫鋅介紹,法工委有關同志介紹,已經收到學者對拆遷條例進行審查的建議,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進行瞭溝通。法工委一直在積極推進拆遷條例的修改,收到建議後,加快瞭修改的力度。 王錫鋅說,近期,拆遷條例修改正在推進之時,有些地方出現的突擊拆遷現象嚴重。他本人就收到瞭很多反映這一情況的特快專遞,這可能讓矛盾在短時間內釋放出來。他和沈巋提出,希望法工委和國務院關註這一情況,並由國務院出臺一個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春節到來之際,從民生的角度,遏制突擊拆遷現象。 對此,法工委有關人士表示,這也是他們所擔心的,將很快和國務院法制辦溝通。 問及拆遷條例修改進程時,王錫鋅向記者轉述法工委有關人士的說法,拆遷條例的修改刻不容緩,但涉及很多大的問題,有很多難點,具體進程的時間表還沒有。 王錫鋅說,新條例的出臺有很多難點,比如地方政府有不同意見,可以公開提出來。他向法工委建議,組織一次公眾參與的有序、有效的討論,廣泛征求意見,問計於民。 發言摘錄 薑明安(北大法學院教授):防止條例修訂期間突擊拆遷 昨日與會的北大法學院教授薑明安發言強調瞭三個方面。 第一,希望法工委能夠積極促成國務院盡快修改或制定新的條例,防止地方發生突擊拆遷;第二,希望國務院能夠梳理新的條例中所涉及的難點問題,發動社會公眾對此予以討論;第三,希望通過《拆遷條例》的個案,促成《立法法》中所規定的全國人大的法律法規的裁決制度、改變或撤銷制度、審查制度和備案制度。 薑明安解釋說,希望新的條例能夠在保證質量、解決問題的前提下盡快出臺。同時,在修改或制定新的條例過程中,防止地方發生突擊拆遷的情況,全國人大可以建議國務院下發文件,禁止各地突擊拆遷。 薑明安還希望,建立《立法法》中所規定的全國人大的法律法規的裁決制度、改變或撤銷制度、審查制度和備案制度,“如果能夠促成這一制度,我認為比《拆遷條例》問題的解決還重要一百倍,因為這不僅可以解決一個《拆遷條例》的問題,還可以解決其他很多條例的問題。” 他舉例說,比如法律法規的審查制度,現在《立法法》已解決瞭誰提出誰受理的問題,但沒有明確一個程序,要不要給提出者予以答復,要在多長時間內給予答復。 陳端洪(北大法學院副教授):“拆遷”作為法律名詞應修改 上次因其他事務未出席國務院法制辦座談會的北大法學院副教授陳端洪,特別準備瞭昨天座談會的發言。他主要就征收和拆遷問題談瞭五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本來征收拆遷問題是一個買地賣地的問題,但目前已成為政治問題,其根源在體制之中。處理不妥當的話,將會影響社會穩定,以及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第二,拆遷實際上就是拆除和遷出,一種破壞性的強制性的行為,作為法律名詞,“拆遷”很難聽,應該予以修改。 第三,征收是強制買賣和強制轉讓,要有充分的公共利益的利誘。在這一領域要嚴格限制國傢強制權的運用。 第四,要對現行條例予以修改,如果修改幅度比較大,建議設立征收補償糾紛裁判機構,現行的解決糾紛的路徑都不太有效。 第五,房屋的強制轉讓或征收屬於基本法律范圍,應由全國人大予以立法。就目前情況來講,還是要國務院來制定行政法規,但這一修改速度要加快。 |
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
多地發生突擊拆遷事件 學者急諫國務院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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