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

阿裡巴巴拒絕賠償四大唱片公司(4.11)



阿裡巴巴拒絕賠償四大唱片公司(4.11)


















阿裡巴巴拒絕賠償四大唱片公司(4.11)



  全球四大唱片公司聯訴雅虎案開審


  本報訊 (記者裴曉蘭) 昨天,全球四大唱片集團旗下的11傢唱片公司聯訴雅虎網站經營者阿裡巴巴侵犯音樂著作鄰接權系列案在市二中院開庭審理。阿裡巴巴以搜索引擎公司不對第三方網站刊登的內容負責為由,拒絕賠償。


  環球、華納、EMI、索尼等國際知名唱片公司聯合訴稱,雅虎中國的母公司北京阿裡巴巴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自2006年4月10日開始,通過雅虎中文網站向公眾提供涉及原告享有錄音制作者權的47張音樂專輯,共計223首中英文歌曲的試聽及下載服務。他們認為,雅虎網站此舉侵犯瞭他們對這些歌曲所享有的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相應的獲得報酬權,因此請求判令阿裡巴巴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550萬元。


  法庭上,阿裡巴巴再次搬出“搜索引擎公司不對第三方網站刊登的內容負責”的網絡法則,他們認為,雅虎中國提供的隻是一個鏈接服務,將搜索到的目標文件夾地址提供給用戶,而非下載服務。隻有用戶點擊搜索到的網址,才能鏈接第三方網頁視聽或下載。因此,雅虎中國並不構成侵權。


  昨天,此案未當庭宣判。


  鏈接


  百度曾遇相同訴訟


  2005年,四大唱片公司曾聯手起訴百度,認為百度未經許可提供歌曲下載鏈接的行為構成侵權。去年11月,市一中院一審駁回瞭四大唱片公司的訴訟請求。


  市一中院認為,搜索引擎的出現和發展是互聯網發展的必然。唱片公司指控百度侵犯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同時,搜索引擎服務旨在幫助網民在海量信息中迅速地定位並顯示其所需要的信息,百度提供的服務並沒有侵犯他人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主觀過錯。


  目前,此案二審還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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