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深圳“違建納入保障房”仍在試點探索

深圳“違建納入保障房”仍在試點探索

深圳“違建納入保障房”仍在試點探索


導語:深圳有近40萬棟違法建築,建築面積約占全市建築總數一半。市規土委近日答復政協委員先行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相關提案時透露,已有區政府嘗試將符合條件的個別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納入保障性住房。
  
  不過,鑒於大多數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未經消防、質檢等程序把關,可能存在安全隱患,還需通過分宗定界、規劃土地核查等多項程序以保證其滿足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要求,因此該方案尚在試點探索中。
  
  小產權房大部分分佈在原關外
  
  小產權房能否轉正近期成為全國討論熱點。目前,深圳市查違辦統計公佈,全市有近40萬棟違法建築,建築面積約占全市60餘萬棟建築總數的50%。雖然深圳在2009年6月出臺《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提出小產權房的出路包括確認產權、依法拆除或者沒收、臨時使用等方式,但方案出臺後小產權房市場卻呈現出購銷兩旺的態勢。深圳小產權房大部分分佈在原關外。


  
  深圳小產權房土地屬性主要有三種類型:村民宅基地、村民工商用地及村集體道路市政等公共用地。深圳小產權房銷售合同方式主要采用《合作建房合同》或《房產使用權轉讓合同》,房屋使用年限從50年、70年至永久使用權不等。部分樓盤還實現小產權房交易的分期付款。
  
  為此,今年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建議,深圳應試點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為其他地區提供寶貴經驗。
  
  深圳應建立小產權房監管體系
  
  市政協委員毛伍元認為,目前深圳小產權房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地下房地產市場,並形成自身的價格機制,相關部門為解決小產權房問題也出臺過一些措施,但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他建議深圳盡快建立具有較強可操作性政策體系解決小產權房問題,並單獨建立深圳小產權房監管體系。
  
  市規土委在答復政協委員提案時介紹,為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深圳出臺《<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近期實施方案(2012-2015年)》(下稱《近期實施方案》),提出從兩方面推進原農村土地確權試點。一是推進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試點,選取寶安區沙井街道共和社區、龍崗區平湖街道山廈社區為試點區域,遵循嚴格審批、局部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的原則,探索原農村土地依現狀確權路徑;二是結合二次開發,嘗試對城市更新、土地整備項目用地內的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建進行認定和處理,探索原農村土地依改造確權路徑。
  
  市規土委已開展專項調研
  
  按部署,市規土委制定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實施文件,並完善處理系統建設,搭建處理工作平臺。目前,處理系統已建設成為涵蓋處理審批、查詢統計、監督考核等內容的電子政務應用平臺。為掌握全市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總體狀況和運行特征,市規土委(市查違辦)已著手開展專項調查研究,為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監管、控制、處理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目前,已有區政府嘗試將符合相關條件的個別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納入保障性住房。不過,市規土委透露,大多數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還需通過分宗定界、規劃土地核查等多項程序以保證其滿足作為保障性住房的基本要求,因此該方案尚在試點探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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