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越來越近 不確定性仍很多 | ||
樓市屢屢“空調”之後,很多人開始把房產稅看成是打擊房價的終極武器。隨著重慶市試點自主制訂方案,房產稅的腳步越來越近,但房產稅真能如約平抑住房的投機需求,平抑房價嗎?這其實還有諸多的不確定性。 首先,房產稅會帶來房價的平穩,還是會帶來更加劇烈的波動? 房產稅頭上的光環重重,調控房價、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理清房地產稅收體系和調節收入分配等等都是它的目標,因為涉及利益方眾多,需要各方充分博弈,最終形成利益均衡的房產稅取向。然而,在目前的現實中,公眾隻能被動觀望,尚且難以觀望到全貌,房產稅的模樣始終是半遮半掩。在公眾還沒搞明白他們的房子為什麼隻有土地使用權還要交產權稅;還沒有搞明白他們的房屋交過土地出讓金的成本後,為什麼還要交納持有的稅收成本;還沒有搞明白房產稅層層稅負是不是重復收稅的情況下貿然開征房產稅,真不知道會造成什麼後果。這樣的稅收開征會直接造成納稅人預期和行為發生混亂,預期混亂的結果,或許短期給市場帶來恐慌,但長期並不能平抑房價,還可能給房價帶來暴跌暴漲的巨大波動。 其次,持有環節收稅在中國國情下依然容易轉嫁買方。 房產稅支持者的另一種說法是,房地產市場上之所以投資投機成風,造成房價過快上漲,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房產持有成本過低。在房價上漲的預期下,擁有多套房產的傢庭,很少考慮將房子出租或盡快出售,而是待價而沽,導致房價和房租都居高不下。過去的稅收重點都放在消費環節,容易轉嫁,這次房產稅重點放在持有環節就不容易轉嫁。這是一個看起來很合理的說法,但現實並非那麼理想。如果這是在買方市場中,買方占據絕對主動權,住房投資投機獲利微薄,住房市場主要是“消費市場”的實質才容易從根本上得到恢復,稅收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作用才能得到實現。不過,當前中國的國情是住房市場需求遠遠超過供給,即處於賣方市場中。也因為如此,在賣方市場中,稅收調節賣方利益的作用非常有限,對賣方課征的稅收很可能會轉嫁給買方。直接稅理論上不容易轉嫁,但不容易轉嫁不等於不能轉嫁,隻要市場是賣方的,賣方就能夠想方設法將稅負轉嫁給買方。如果這樣,稅收調節目標不僅難以實現,反而會加重買方的負擔,這與房地產調控改善民生的目標相悖。 第三,買房人如何承擔瞭雙高重負? 住房的剛性需求也削弱瞭房產稅調控作用。經濟學裡有一個拉姆齊法則:對交易行為進行征稅,不管是從買方抽稅還是賣方抽稅,稅收成本都要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但雙方承擔的比例不同,有的三七開,有的四六開。比例是由產品的需求彈性決定的,也就是由買方對這種產品價格的敏感度決定的。那房子呢?不管價格怎樣,大部分人都不能睡馬路上;不管政府加強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檢查,還是要推出房產稅,最後都會轉嫁到房價上,並且由最後房屋的剛性需求者來買單。因此,對炒房者而言,房產稅會轉嫁到買房者身上。從這種意義上說,房產稅會推高房價。也就是說,房產稅一旦推高房價,高房價和高稅負雙重負擔都可能落到買房者身上。 |
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房產稅越來越近 不確定性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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