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寶山區原區長秦裕被判無期 |
上海社保案中的三名關鍵人物 資料圖:秦裕 楚天都市報9月26日報道 據《財經》報道9月25日上午,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秘書、上海市寶山區區長秦裕受賄680萬元一案,在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當天下午,法院判處秦裕無期徒刑。 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秦裕所收680萬元的賄款中,主要包括位於上海市中心的三處房產。這三處房產都是秦裕通過以差換好、以小換大等方式從行賄人處獲得,張榮坤是秦裕的主要行賄人之一。 據瞭解,秦裕與張榮坤關系極其緊密,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相識。秦裕亦是此次上海社保案中穿針引線的關鍵人物。 在調查過程中,秦裕的案情被定義為“情節特別嚴重”。對於秦裕案的審理,法院也格外重視。“由於要審理秦裕案,其他的案子今日都不開庭。”長春中院一位人士向記者表示。 當天的庭審從早上8時開庭,直到中午12時左右才結束。在經過合議庭的合議之後,當天下午2時許,法院開庭宣讀瞭對秦裕的判決。 現年43歲的秦裕於1981年考入華東師范大學政治教育系哲學專業。本科畢業後保送研究生,1988年獲倫理學碩士學位,隨後留校任教。 1994年11月,秦裕到上海市委辦公廳工作。1995年1月起,秦裕擔任時任上海市委副書記陳良宇的秘書。2002年11月,秦裕升職為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在上海社保案剛爆發之時,秦裕被調往寶山區任區長。2006年7月6日,他前往寶山區報到,7月25日正式就任寶山區區長。然而不到一個月後,新華社就播發瞭秦裕“接受調查”的消息,稱“有關部門在對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使用社保資金問題進行核查中”發現瞭秦裕的問題。 當年8月29日,上海市委對秦做出瞭免職決定。此後秦裕被正式逮捕,直至今年9月25日接受審判。 9月25日當天,長春市中級法院還對原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廳主任孫路一進行瞭判決。 孫被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現金、貴重物品等折合人民幣共計500餘萬元,構成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同一日,上海市第一中院還對上海社保案四名涉案被告人進行瞭判決: 原上海市國資委主任凌寶亨被控受賄50萬元,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原上海市國資委副主任吳鴻玫被控多次接受下屬國企和張榮坤賄賂,總值人民幣近196萬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原上海電氣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徐偉被控受賄39.2萬元,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原上海電氣投資管理公司副部長程彥敏被控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港幣5萬元和人民幣13.2萬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 |
2015年5月5日星期二
上海市寶山區原區長秦裕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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