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評論:住房面積計算方式應該統一



評論:住房面積計算方式應該統一


















評論:住房面積計算方式應該統一



北京市規定,今後預售住宅或現房銷售應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據稱,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能避開說不清楚容易發生爭議的公攤面積(8月26日《京華時報》)。

  人們經常可以看到各地的房價以及對比:哪個城市房價多少,哪些城市比哪些城市房價高,等等。其實,各地的住房面積計價方式是不一樣的,比如廣州等城市早就實行“套內面積”計價瞭,而上海等城市則按“建築面積”計算,因此,在實行不同制度的城市之間進行簡單的價格對比會產生偏差。


  兩種計價方式肯定會產生兩種不同的價格,以“套內面積”計算的房價要高於以“建築面積”計算出來的房價;不過,每套房屋的總價大體相當。但以“套內面積”計價有一大好處,那就是可以避免公攤面積爭議,購房人可以更容易地瞭解真實面積、也更便於監督開發商。令人不解的是:北京市在推行“套內面積”的同時,卻在保障性住房上保留瞭“建築面積”的計價方式,從而形成瞭“一市兩制”的局面。


  北京市有關方面解釋說,經適房和兩限房在招標時,已按建築面積確定瞭房價,銷售時不會出現多算公攤面積的可能。這話未免絕對瞭,即使權力能夠確保公正,保障房的購買者難道不該瞭解房屋的真實面積嗎?一個明顯的弊端是:實行“一市兩制”之後,保障房和商品房不便進行價格比較瞭。因此,既然商品房計價已經“改制”,保障房也應該跟著改過來。


推而廣之,全國所有城市的房地產計價方式也不應該兩種制度並行。為瞭消費者比較和監督的方便,也為瞭政府部門統計和決策更科學,國傢應該統一全國的住房面積計價方式。 (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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