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星期二

國土部副部長--城裡人可去農村買宅基地-系誤讀

國土部副部長:"城裡人可去農村買宅基地"系誤讀

國土部副部長:"城裡人可去農村買宅基地"系誤讀


中國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11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指出,宅基地改革推行後,城裡人可以去農村買宅基地的想法是對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性誤解。他解釋稱,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進一步擴大宅基地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針對農地入市,三中全會決定原文中提及放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其與國有土地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但對於農民在土地方面的最大權利之一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則並未觸及。

不過官方放開一部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態度,被一些人誤讀為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都有瞭入市的可能性。這樣的猜測也助推瞭近期在多地出現小產權房(建設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漲價和購買的熱潮。

針對宅基地,官方改革文件中指出,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對於宅基地的用益物權,胡存智解釋稱,目前在農民宅基地的權利中,占有和使用的權利已經得到瞭體現,但收益權未能充分顯現。所以,下一步對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在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權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權能,使農民能夠獲得更多財產性收益。

至於推動農民的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胡存智指出,需要慎重地通過試點來穩妥推進。

他強調說,需註意改革的目的並非為瞭解決建設用地指標,也不是為瞭滿足城市建設用地的需要,而是探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路子;同時,由於中國農村住房大都一戶一宅,一旦將房屋轉讓後,農民的住房保障需慎重考慮;另外,先行法律對於宅基地的使用范圍和人群有明確規定,所以還有一系列法律問題需要處理,通過試點慎重穩妥來推進這個問題是十分必要的。

而針對目前存在的宅基地取得分配不合理、利用粗放、退出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胡存智認為,需要在上述領域完善制度,使其在取得、利用和退出等環節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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