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14日發出通知強調,要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維護職工利益和社會穩定。
通知要求,企業改制方案應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職工的裁減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不應實施;既未公開又未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視為無效。
據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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