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3·15的影響力為何逐步衰減

3·15的影響力為何逐步衰減

3·15的影響力為何逐步衰減


  ■ 一傢之言

  央視唯一一臺真正意義的非聯歡晚會,大概就是3·15晚會。收視率肯定沒春晚高,但好評一般要多些。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87年開始進駐中國。4年後,央視舉辦首屆3·15晚會。

  連續數日,北京幾傢有影響的都市媒體分別找到我,竟不謀而合地提出一個共同問題:你怎麼看這些年3·15的公眾影響力在逐步衰減?

  而中國一傢流量巨大的商業網站調查表明:僅有8.5%的網友認為3·15意義重大,是所有消費者的節日。44.7%的人認為和自己實際關聯不大。這似乎也和晚會收視率持續低迷形成某種呼應。更令人吃驚的是,66%的網友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遙遙無期———年年打假年年假。

  此前,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黃建華介紹稱,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托12315網絡體系,共受理消費者咨詢4515000件,申訴72.7萬件,舉報22.9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八億兩千萬元。申訴數量五年來首次下降。比上年下降7.3%。他的結論是———這表明消費環境和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其實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很多公眾對3·15失去瞭信心,遇到瞭更強悍的侵權者,維權更加艱難。

  實施瞭16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消法)老瞭。目前有關“大修”、“小修”論戰此起彼伏。過去的消法有著濃重的“重生產、輕消費”痕跡,對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保護和救濟不夠,對假冒偽劣、惡意違約和欺詐屢禁不止的懲戒力太弱。更重要的是,隨著中國消費的全面升級,許多新型消費如網上交易等先交錢後簽合同的消費行為快速崛起;交易額巨大的消費行為比如購買汽車、房屋等逐步成為主流,而消費者遇到侵權很難得到直接而明確的司法救濟。

  其次,有困難,找組織,中國消費者的核心組織是消協。這個組織其實就是一個掛靠在國傢工商總局的司局級單位,消法又規定消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往往牽涉多個職能部門,我們卻沒有國傢層面的消費政策協調機構,沒有建立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組織體系。導致司局級的消協往往隻能吶喊,最多打個蒼蠅,打不瞭老虎。與此同時,受法律和政策的限制,維權的中介組織始終未獲真正培育,好不容易出個打假個體英雄王海,也基本停留在靠商業打假苦苦謀生的層面。也就是說,中國式維權也存在去行政化的難題———從來也沒有達到過法治的地平線。

  最可怕的是,更兇悍的侵權者來瞭。與其說過去侵害消費者的主力軍是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的民營不法商販,現在接力棒逐漸轉移到瞭享受著更多政策保護、實力更強勁、公關能力更強的壟斷國企手裡,比如電信、銀行、石油、鐵路、民航,這些排斥競爭的寡頭們借助金融危機的機遇快速崛起,部分企業不僅不給自己的主人———人民群眾分紅,還精心設置消費陷阱,羅織霸王條款,被維權後能仰仗雄厚實力屢屢展開成功的危機公關。

  從這個角度上說,今年3·15晚會曝光外企、民企,相較於去年曝光中移動,是一個倒退。

  最後,該說說可憐的消費者瞭。盡管消費環境和維權意識這些年有長足進步,但平心而論,其弱勢地位始終未獲根本改善。如果說,他們過去扮演沉默的大多數,是由於意識的欠缺和能力的匱乏,那麼現在經過多年的啟蒙,他們繼續沉默,肯定是遇到瞭難以逾越的體制瓶頸———沒有人願意為一次侵權去傾其所有,從黑發告到白發———又看不到迅速解決的通道,他們便選擇不再信任3·15。

  為瞭多數人生活的幸福和尊嚴,我們首先必須正視這樣的懷疑,並作出切實努力。

  □石述思(北京 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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