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9日星期日

FT中文網:蘋果與自由你選哪個?

FT中文網:蘋果與自由你選哪個?

FT中文網:蘋果與自由你選哪個?


  1977年,21歲的史蒂夫·喬佈斯(Steve Jobs)推出瞭人們之前從未見過的東西:一臺隨時等待輸入程序的個人電腦——蘋果II (Apple II)。在開機啟動後,自豪的蘋果II用戶面對的是一個神秘閃爍的、等待著輸入指令的光標。

  蘋果II可謂“一張白紙”,喬佈斯在大膽組裝它時並未事先考慮讓它完成什麼具體任務。然而,盡管光標在等待你輸入,你卻不必懂得如何編寫程序。實際上,你隻需敲幾下鍵盤,就可以讓它運行從任何人、任何地方獲得的軟件。蘋果II是一塊“沃土”。在推出它後,蘋果公司(Apple)對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毫無頭緒,這意味著隨後出現的產品出乎喬佈斯的意料。在兩年內,丹•佈瑞克林(Dan Bricklin)和鮑勃•弗蘭克斯頓(Bob Frankston)推出瞭首款電子表格軟件VisiCalc,而它就運行在蘋果II上。突然之間,全球各地的企業紛紛渴望得到這個此前隻向愛好者推銷的機器。蘋果II很快被銷售一空。蘋果公司不得不進行調查以找出原因。

  30年後,蘋果公司為我們帶來瞭()。iPhone易用、優雅而且很酷,隨機還配備許多應用程序。但蘋果公司悄悄摒棄瞭自己的一個基本特征——它把公司名稱“蘋果電腦”(Apple Computer)中的“電腦”去掉就體現瞭這一點——即外部人員不能為iPhone編程。喬佈斯曾表示:“我們定義瞭這部手機裡的一切。你不會希望自己的手機就像電腦一樣。你最不願見到的就是在手機上加載瞭3個應用程序後,在打電話時發現它不能用瞭。”

  蘋果公司徹底放棄瞭其最初建造蘋果帝國時所基的開放性——但用戶仍保有開放精神。黑客們競相“破解”iPhone,並在上面運行新的應用程序,盡管蘋果公司渴望保持iPhone的封閉性。蘋果公司威脅稱,要讓所有被破解的手機不能使用,但隨後態度似乎有些軟化:在發佈iPhone一年後,它推出瞭App Store。現在外部人員可以為iPhone編寫軟件,這為造就新一波像VisiCalc那樣具有革命性的軟件創造瞭條件——更不用說催生數以萬計的簡單應用程序瞭,比如“iPhone Harmonica”或者曇花一現的“I Am Rich”。在安裝售價999.99美元的“I Am Rich”後,iPhone屏幕上會顯示一幅寶石圖片,而這隻是為瞭表明這部iPhone的所有者買得起這款軟件。

  但App Store有一項缺憾:應用程序開發人員和他們的軟件必須得到蘋果公司的批準。如果蘋果公司不喜歡這款軟件(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它就會被撤下貨架。由於受到媒體的嘲弄,App Store撤下瞭“I Am Rich”。另一款為小佈什(George W. Bush)結束總統任期倒計時的軟件“Freedom Time”從來就沒有上架——蘋果公司認為它在政治上過於敏感。一款電子郵件閱讀器軟件被拒絕,是因為它與蘋果公司自己的軟件“Mail”形成瞭競爭。想象一下,如果微軟(Microsoft)的比爾•蓋茨(Bill Gates)下令,除Word以外的其它字處理軟件均不得在Windows操作系統上運行,情況將會怎樣?微軟輸掉瞭一場持續10年之久的反壟斷官司,而其被控的行為尚遠算不上是獨占。

  盡管外部人員被邀請編寫軟件,但iPhone仍與作為供應商的蘋果公司緊緊綁在一起——這與亞馬遜(Amazon)控制Kindle的方式一樣。由於亞馬遜越來越擔心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銷售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的小說《1984》會引起麻煩,它在全球各地的Kindles上追溯刪除瞭這本書。

  當然,人們並不會懷念許多被拒的應用程序(在“I Am Rich”下架前,隻有8位揮金如土的人購買瞭這款軟件)。此外,用戶還可以因此受到保護,免受來歷不明軟件的侵害。但請考慮一下:萬維網最初是一款應用程序,現在也仍然如此。編寫瞭第一版萬維網的英國計算機科學傢蒂姆•貝爾納斯-李(Tim Berners-Lee)與任何軟件或硬件供應商都沒有聯系。當維基百科(Wikipedia)上面隻有7篇文章時,審批又有什麼意義——自欺欺人地希望公眾會不可思議地提供其它條目?讓iPhone用戶能夠彼此交換數據的P2P(點對點)應用程序,令今天的內容出版商感受到多大威脅?我們知道該問題的答案:這一威脅足以讓他們說服蘋果,把此類應用程序全部排除在App Store之外。

  人們不禁會認為,盡管iPhone隻對外部軟件稍稍敞開大門,但總比完全封閉要好。這一安排對某一設備來說也許不錯,但對生態系統來說卻可能很糟糕。iPhone對外部軟件進行集中控制的“混合”模式,已經超出瞭智能手機領域。這正是iPad的意義所在。iPad既可以被制成一臺小型蘋果電腦(Apple Mac)——對所有外部軟件開放——也可以被制成一部由蘋果公司控制的大型iPhone。蘋果公司選擇瞭後者。連上一個鍵盤後,iPad就能完全取代電腦——它將帶有許多新的應用程序,但全都是蘋果公司認為有價值的程序。

  如果蘋果負責把關某一設備的使用,那麼各國政府隻需敲開加州庫比提諾(Cupertino)蘋果公司總部某一間辦公室的大門,就可要求調整代碼或內容。用戶不再擁有和控制他們運行的應用程序——他們隻不過是在計時租用它們。

  我寄希望於那些在綜合開放系統和封閉系統上做得更加平衡的設備,就像以傳統的Apple Mac為代表的設備,或者是基於“開放手機聯盟”(Open Handset Alliance)的Android操作系統的手機。開放手機聯盟是由一些軟件、硬件和電信公司組成的聯盟。Android Market是被公認為與蘋果公司的App Store相對應的平臺,但在該平臺上,用戶也可自由測試和安裝他們喜歡的任何代碼。Android是數字礦井裡的金絲雀:如果人們加載可疑應用程序後發現自己無法再打電話,這種更為開放的模式還能生存嗎?

  喬佈斯開創瞭個人電腦時代,現在他則試圖終結這一時代。我們應該致力於維護自己的自由,即使是在我們得到的設備更具吸引力、更加易用的情況下。

  本文作者是哈佛大學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法學教授、貝克曼互聯網與社會研究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 Society)創始人,著有《互聯網的未來及應對之策》(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 and How to Stop It)一書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