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園”盜版案一審 成都公司被罰千萬 |
洪磊(資料圖片)
四被告分別被判刑2年到3年半,微軟此舉意在警示Win7盜版者 曾轟動中國軟件業的番茄花園盜版微軟案終於有瞭結果。昨天微軟和BSA商業軟件聯盟在華聯合發佈通告,稱當天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番茄花園侵犯著作權案作出一審判決,經營番茄花園網站的被告單位成都共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四名被告因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計算機軟件,以侵犯著作權罪被處罰款並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我國第一起打擊大規模的軟件網絡盜版行為的成功刑事案例。本案的判決宣告瞭中國最大軟件網絡盜版集團的覆滅。 重點治理 被告最長判瞭3年半 番茄花園網站是一傢於2004年5月11日進行域名註冊、主要提供盜版軟件下載的網站,在國內名氣頗大。成都共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其商業運作。 番茄花園網站網站涉嫌侵權的產品中涵蓋瞭國內外知名軟件廠商的多種軟件,其中包括商業軟件聯盟成員公司如微軟等的產品,對正版軟件的銷售造成巨大沖擊,給相關權利人帶來瞭難以估量的經濟損失。據非官方估算,在中國番茄花園版的盜版WindowsXP軟件的裝機量超過千萬。發人深省的是番茄花園案揭示瞭一個新的盜版盈利模式,即盜版者向公眾免費提供盜版軟件、通過廣告收益獲取巨額利潤。 2008年6月,商業軟件聯盟代表其成員公司微軟等公司向國傢版權局及公安部對“番茄花園”盜版行為進行瞭投訴。國傢 版權局、公安部對這一投訴給予瞭高度重視,將其作為2008年網絡專項治理行動的重點案件。2008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孫顯忠、洪磊等相繼落網。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依法審查後提起公訴,直至昨日蘇州虎丘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該通告稱,在本案中全面策劃並操控番茄花園商業運作的主犯孫顯忠和番茄花園工作室負責人洪磊都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100萬元;被告張天平、梁焯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0萬元;被告單位成都共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處沒收違法所得292萬餘元,並處罰金877萬餘元(相當於其違法所得的三倍)。 醉翁之意 威懾微軟Win7盜版者 微軟全球副總法律顧問、大中華區副 總裁劉鳳鳴昨天在官方聲明中認為,上述案件判決是中國打擊軟件網絡盜版的一個裡程碑,他表示:“軟件盜版妨礙本地經濟發展、抑制創新熱情並給用戶及其業務發展帶來風險。” 劉鳳鳴還稱,未來微軟將通過教育、技術、協助執法這三方面的行動,推廣正版軟件的價值,打擊制售和傳播盜版軟件的非法行為,與合作夥伴和用戶共同努力,不斷提升使用正版軟件的體驗。 微軟和商業軟件聯盟上述透露案件進展的高調舉動,也隱藏著另一個意思——微軟的下一代操作系統Windows7將於今年10月正式上市,但近來市面上已經出現瞭假冒Windows7的光盤軟件。微軟方面希望,本案判決對正在從事假冒或盜版活動的不法分子是一個重要警示,同時也對那些依附網絡盜版的寄生行為產生震懾作用。 記者羅曙馳 |
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番茄花園”盜版案一審 成都公司被罰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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