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超14城市樓市政策微調 住建部表示不得擅調 |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2月14日表示,地方政府不應試圖調整中央政府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必須遵從中央的政策立場。王玨林的這個表態,顯然是針對近日蕪湖市政府出臺的“救市”政策所引起的風波作出的。蕪湖的“救市”政策雖然已被住建部叫停,但是已經在房地產市場上產生瞭影響。它已成為房地產調控政策是否將要轉向的一個標志性事件,它的出臺顯示瞭地方政府面對目前剛剛開始出現拐點的樓市所承受的巨大壓力,而它的叫停也提醒市場,現在離調控目標的實現還有很大距離,而中央政府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立場不可能出現動搖。 但是,如果說地方政府對已經出臺的調控政策一點也不能動,可能也是不現實的,因為,中央政府的調控政策隻是提出瞭一些原則性的方向,具體的細則是由各地政府根據本地情況制訂的,各地出臺的調控政策在內容上有很多的不同之處。因此,地方政府對職權范圍內的某些政策細則進行微調也是說得過去的。事實也證明瞭這一點,住建部並沒有否定所有地方政府進行的微調。據統計,到目前為止,國內已有超過14個城市的地方政府在近期出臺瞭微調政策,其中佛山、成都、蕪湖三個城市的微調被及時叫停,政策的“有效期”最短的連一天都不到,但更多城市出臺的微調政策卻未見叫停,也就是說,它們在調控初期發佈的嚴厲政策已經不再執行,而代之以更貼近市場實際的政策瞭。如果地方政府在這方面沒有絲毫的自主權,事無巨細都要向住建部請示匯報等待批復,估計住建部將不勝其煩。 原先推行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能不能進行適當的調整?這要從政策與市場的關系來找答案。 客觀地說,本輪調控雖然聲勢浩大,但它基本上是由政府的行政權力在推動,特別是其中的限購政策,更是在非常時期不得已而為之的一種行政手段,這是住建部自己也承認的。政府可以調集各種社會資源,在短時間裡讓市場按自己的意志出現變化,但是,政府的調控手段畢竟是一種行政手段,它與市場難以做到“嚴絲合縫”,市場因為各種因素的作用,隨時會出現變化,使調控手段出現偏差。因此,政府根據市場的變化,不斷地調整調控政策,修改某些已經不適應市場情況的政策,不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必須的。一些城市未被叫停的微調政策,大都就屬於這樣的范疇。比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都在最近提高瞭普通商品房的認定標準,原來屬於“豪宅”的一些商品房被劃歸到瞭普通商品房之列。這就是一種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的微調,它能夠讓剛性需求者享受到調控政策所允許的對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稅收和房貸上的政策優惠。 因此,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是不可以進行微調,而是應該遵守一個底線,這個底線就是讓剛性需求者能夠以更少的經濟代價購買到自住房,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這也正是此次調控的根本目的。看看一些地方被叫停的微調動作,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它們已經逾越瞭這條底線。佛山市住建局在去年10月出臺的一項政策規定,已辦理房地產權證超過5年(含)的住房產權轉移,不納入限購范圍,這等於是開出瞭允許投資性購房復活的一扇小門。成都市房管局在去年11月召集當地開發商開會,表示在全款付清的情況下,主城區傢庭限購房屋套數由兩套增至4套,這顯然已大大超出居民自住的范圍,等於是在鼓勵富人投資房產。蕪湖市政府在今年2月決定對在蕪湖市區范圍內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居民實行契稅優惠和購房補貼,這更是利用地方政府對當地財政政策的決策權來推動當地房地產市場回到調控以前的老路上去。細看這3個城市的政策調整,其實已經不能用“微調”來形容,而是一種重大調整。這些政策一旦實施,實際上就使市場回到瞭本輪調控展開之前的狀態,因此,它們被上級部門叫停是理所當然的。 值得註意的是,最近幾個月來,每當一些地方政府對當地的房地產調控政策進行微調的時候,總有人將其理解為調控政策將出現轉向,並給予嚴厲的聲討。但是,這種過度的解讀並不符合市場的實際狀況,雖然聽上去很痛快,卻無助於市場調控的發展和深化。隻要是有利於滿足中低收入者購房,並對這種剛性需求給予鼓勵支持的,我們都應該視為有利於實現調控目標的行動而給予支持。隻有那些通過政策調整重新給投資投機勢力開出口子,有可能導致市場回到調控前老路的政策變動,才是我們必須堅決反對的。 |
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
中國超14城市樓市政策微調 住建部表示不得擅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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