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中文網:蘋果iPad可能引來官司 |
羅賓•哈丁, 邁亞•帕爾默 東京, 倫敦報道 蘋果(Apple)公司可能與日本富士通(Fujitsu)和歐洲最大芯片制造商意法半導體(ST Microelectronics)陷入法律糾紛,原因是蘋果使用瞭“iPad”來命名其平板電腦。2000年,意法半導體在歐洲為其專有半導體技術註冊瞭iPad商標,自那以來一直在使用該名稱。 富士通自2002年起生產一款提供給店員使用的稱為“iPad”的手持式電腦,此項商標申請仍在審批中。 其它一些公司也是iPad商標的所有者,包括西門子(Siemens)和Coconut Grove Pads。前者有權將iPad一詞用於發動機和電動機;後者自2008年起有權用這個詞命名加墊文胸。目前的情形讓人回想起2007年,當時蘋果首次宣佈推出(),而該名稱的使用權為思科系統公司(Cisco Systems)所有。思科對蘋果提起瞭訴訟,後來兩傢公司達成和解,同意共享這一名稱,和解條件從未被披露。 意法半導體表示,該公司“正在調查情況”,尚未做出任何采取行動的決定。富士通表示:“(公司)知曉蘋果宣佈推出iPad的消息以及它可能對我公司商標構成的侵犯……我們目前正與我們的商標律師討論可選方案,暫不做進一步評論。” 雖然商標糾紛很少阻礙產品的發佈,或者迫使一方更改名稱,但如果蘋果無法推翻富士通的申請,或者證明兩種產品不會被混淆,它可能不得不從富士通那裡購買使用權。 譯者/章晴 |
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
FT中文網:蘋果iPad可能引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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